維吉尼亞州人力資源管理部

權利與責任

平等就業機會是一項共同責任。員工、主管和機構領導層在維持公平合法的工作場所方面都扮演著重要角色。

員工權利

公平與平等待遇

  • 根據聯邦和州法律,免於基於受保護類別的歧視。
  • 根據資歷、績效和與工作相關的標準進行評估。
  • 在免於非法騷擾的環境中工作。

存取投訴流程

  • 提交平等就業機會投訴,無懼遭到報復。
  • 取得關於如何提交投訴以及適用截止日期的資訊。
  • 適用時,請求合理便利措施。
  • 在適當情況下尋求非正式解決。

保密性與保護

  • 投訴應在符合公平調查的前提下,盡可能保密處理。
  • 免受因提出申訴、參與調查或反對非法歧視而遭受報復。
  • 獲知其投訴結果,並符合隱私法規。

經理與主管職責

主管和經理在維護 EEO 原則方面負有更高的責任。
他們必須:

預防與處理歧視

  • 確保僱用決策基於正當、與工作相關的因素。
  • 維持一個免受騷擾和歧視行為的工作場所。
  • 當提出疑慮時,請立即採取行動。

報告義務

  • 向適當的 EEO 或 HR 辦公室報告觀察到或被舉報的歧視、騷擾或報復。
  • 未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獨立嘗試解決嚴重指控。

配合調查

  • 充分且誠實地參與 EEO 調查。
  • 保存相關文件和證據。

維持機密性和完整性

  • 妥善處理投訴和相關資訊。
  • 僅與具有正當業務需求且必須知悉資訊的人員分享資訊。
  • 維護專業精神,並避免可能損害流程公正性的行為。

禁止報復

  • 不得報復任何提出申訴、擔任證人或參與調查的員工。
  • 在接到投訴後監控工作場所,以確保沒有發生報復行為。

未能履行這些職責可能會導致糾正或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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