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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亞州法令和州長行政命令禁止根據種族,顏色,宗教,國籍,性別,懷孕,分產或相關的醫療條件,年齡,婚姻狀況,殘疾,性傾向,性傾向,性別身份或表達,政治歸屬或退伍軍人身份進行歧視。作為國務員工,您有多種資源可以提出您對歧視或其他工作場所問題的擔憂。
除非您的主管涉及您的事項,否則請先與您的主管討論。主管是直接負責確保員工擁有一個沒有歧視的工作場所,他們也有責任確保您作為員工的成功。
您機構的員工關係或人力資源辦公室是對工作場所的歧視提出關注和/或提出投訴的第一個地方。
某些機構將設有專門的辦公室或個人,應該向他們提供該等信息。如果您不確定,請尋找該辦公室的經理。在任何情況下,您不需要向聲稱從事禁止行為的個人提交投訴。
總檢察官辦公室成立了一個公民權辦公室 (OCR),可接受就業歧視的投訴。
非試用的分類州員工可以利用聯邦的申訴程序向上層管理人員提出與工作相關的關注,在某些情況下,向獨立聽證官提交工作相關的問題。
EEOC 是監督大多數聯邦就業歧視法的聯邦機構。
注意:根據這些資源運作的適用法律和政策,禁止提出歧視的投訴或參與投訴進行報復,例如提供證據來支持索賠。如果您曾參與其中一項資源,並認為您的雇主已對您作出報復,請聯繫適用的資源以報告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