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爭議解決辦公室(EDR)為國家機構及其員工提供廣泛的工作場所爭議解決工具,可確保符合Commonwealth人力資源政策和相關法律一致的工作場所衝突的解決方案。EDR 並不倡導員工或管理層,而是提供公正的服務,以協助解決工作場所爭議。
一種程序,僱員可以向機構管理層提出工作場所關注,並且可能有資格在獨立、中立的聽證官前進行聽證會的資格。
一個自願性過程,EDR 調解員幫助經歷工作場所衝突的弗吉尼亞州州員工探索他們的差異並為這些問題開發自己的解決方案。
通過 EDR 的工作場所衝突諮詢計劃提供的服務,幫助員工更好地了解他們個人衝突行為並制定改善的行動計劃。
EDR 的聆訊部目前由一名全職聽證監、一名約 11 兼職聽證會主任組成,以及一名行政計劃專家組成。
就僱傭權利和責任以及解決工作場所衝突的可用選擇的機密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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