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吉尼亞州人力資源管理部

HR政策指南-退休武器

將退休員工帶回國家工作的做法似乎是保留關鍵專業知識的好方法。但是有陷阱。國稅局要求在前員工返回工作之前需要合理的服務中斷。該州被認為是單一僱主;因此,從一家機構退休並為另一家機構工作的僱員,也受到限制,以及返回其前代理機構的僱員。以下是弗吉尼亞退休系統制定的一些指南,以幫助機構遵守國稅局要求:

  • 該人必須在一段時間內離開工資;建議最少為 30 天。
  • 僱主和個人之間沒有預先安排的承諾。
  • 新工作的部分或全部職責與該人在退休前所執行的職責不同。
  • 僱傭期間不是開放的,人員和就業情況應每六個月重新評估一次。

如果沒有善意地遵守這些指引,可能會對僱主造成嚴格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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