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吉尼亞州人力資源管理部

HR政策指南-刑事歷史記錄

根據與總檢察官辦公室和弗吉尼亞州警察局的諮詢,機構應在滿足此目的後銷毀在招聘過程中獲得的犯罪歷史報告。如政策 2、10「招聘政策」中所述,報告對招聘決定影響的簡短摘要可能會保留在招聘檔案的機密部分中。原始報告應通過徹底的方法,例如碎片或打漿等破壞。

許多因素使保留犯罪歷史報告不宜。刑事歷史報告僅在發出時有效。它們的可靠性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降低。此外,保存記錄的機密方法可能不是可靠的。如果該等資料被知道,可能的責任大於在需要時獲取另一份報告的成本大於。

各機構的情況可能會根據其作為刑事司法機構或非刑事司法機構的身份,或出於其他原因而有所不同。機構應諮詢總檢察官辦公室的聯絡人,以獲取有關處理刑事歷史記錄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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