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尤其是有 24/7 營運和其他保障挑戰的機構,通常需要盡量減少員工缺勤情況。在整個州政府中,當員工累積大量加班收入時,機構的預算會受到影響。因此,機構經常會調整員工的時間表,以確保充足的保障和/或消除加班義務。以下是排程調整情況的範例:
可能需要在工作周早段工作額外工作的員工可以在工作周結束時調整他們的工作時間表,以避免加班。這是可以接受的,也是財政上謹慎的。
僱員在一周內接受批准的年假,也可能會被要求在他或她預定的休假日增加工作時間。經僱員的批准,機構可以用額外工作時間替換年假時數,從而減少或消除員工的年假的需要。只要員工和管理層同意,這種做法是合適的。如果機構一致地調整員工的時間表,以使員工一直工作一整週工作,並且很少能使用假期休息,或者在未經僱員同意的情況下調整假期,可能是不合適的。
機構在更改僱員要求的休假類型時,應謹慎地謹慎,並應確保員工能夠根據機構的業務要求按照預期使用他們的假期。在未經僱員許可的情況下,機構將病假代替補償休假是不可接受的。
病假的使用在其應用中受到限制。補償休假是靈活的,設計上,員工可以出於各種原因使用。假期是員工應允許在政策的目的內使用的福利。